自2018.3.01起於此記錄研閱律藏與戒學之相關內容。至2020.5.11完成首輪消文。後續計畫,如完結篇所載。
本文:p. 162L03
第二目 法物
《戒疏》云:「言盜法物亦有其四。」
消文:
科判三寶物分三之二:第二目 法物。法寶受用的物品。
律祖在《戒疏》中說明偷盜法寶受用的物品,如下:
偷盜法寶受用物也分四種。消文者按,即一、法所受用物,二、屬法物,三、供養物,四、獻法物。
持犯別相•性罪•盜•犯相•隨釋•有主物•三寶物•法物科判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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