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9年7月13日 星期六

明闕重物

本文:p. 159L01

第三目    闕第三緣

《戒疏》云:「闕第三緣。重物作輕想,結前方便中罪。」  《行宗》釋云:「闕第三中如取滿五,意謂不滿。」

消文:

科判依示闕緣分五之三:第三目    闕第三緣。說明闕重物。

律祖在《戒疏》中說明闕第三緣,如下:

闕第三緣重物。重物作輕物想,結前方便中罪。

元照律師在《行宗》中析釋《戒疏》文,如下:

闕第三中,如果盜取物滿五錢,即表示所取物價不滿五錢。

持犯別相性罪犯相列緣別示闕緣依示闕緣闕第三緣科判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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