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0年2月26日 星期三

次明別請

本文:p. 228L04

《事鈔》云:「梵網》云:別請物者即盜四方僧物。《仁王經》,亦呵責別請過。 既僧次福大,有憑請者,應說僧次功能,開悟俗心,勿令別請。」  《資持》釋云:「初引文示仁王亦呵責者彼云:諸惡比丘受別請者,是外道法,都非我教等。 既下二令勸讚僧次

消文:

律祖在《事鈔》中引經解釋別請之過失,如下:

依據梵網經》中所說,「別請物」就是盜四方僧物。《仁王經》中也說:應當呵責別請的過失。

既知僧次請有大福,受施主邀請而應供的時候,應該為施主說僧次請的功德作用,開悟施主的供施心,使他不行別請。

元照律師《資持》析釋《事鈔》文,如下:

科判別請分二:初、引文示,二、令勸讚僧次。今初

初、引文示

首段引經開示別請之過失。《仁王經》亦呵責」的意思,是指經中佛說:「諸惡比丘受別請者,是外道法,都非我教。消文者按,T08 No. 0245《佛說仁王般若波羅蜜護國經》卷下〈囑累品第八〉:「兵奴為比丘受別請法,知識比丘共為一心,親善比丘為作齋會求福,如外道法,都非吾法。T08 No. 0246《仁王護國般若波羅蜜多經》卷下〈護國品第五:「諸惡比丘受別請法,知識比丘共為一心,互相親善齋會求福;是外道法,都非我教。

二、令勸讚僧次

「既僧次福大」以下,令勸讚僧次,勸誡受僧次者應讚歎僧次功能。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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