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0年2月9日 星期日

明未如法造寺招致損衰

本文:p. 221LL04

第二節 無法致損

《事鈔》云:但歷代綿積,秉教陵遲。事存法隱,錯舉意旨。俗人既不曉法,眾僧未解示導。但相倣學,虛費財物,競心精妙,力志勝他。房廊臺觀務令高顯,過彼便止,都不存法。」  《資持》釋云:「初造立非法綿積猶言長久。秉即執也。錯舉謂每事廢立皆任意耳。倣學謂互習訛風。競心謂鬥競為懷。力志即竭力用意。高顯即副競妙之心。過彼乃稱勝他之志。

消文:

科判造寺法分二之二:第二節 無法致損:未如法造寺招致損衰。

律祖在《事鈔》中宣說若未如法造寺,能招致損衰,如下:

但是歷代長期綿延累積下來,教法逐漸衰敗。雖然造寺的事情仍舊存在,教法的內涵卻漸漸隱沒,弄錯了造寺的意旨。在家眾固然不曉得教法,多數的出家眾也未能給予正確的解釋引導。只是互相模倣抄襲,徒然浪費財力、物力,盡心盡力追求精緻奢華,力求超勝他人。造出來的大殿、迴廊、樓臺等只求高大輝煌,只要超過他人就好,根本談不上有什麼法的內涵。消文者按,「倣學」,《略編》作「倣斅」,此中「」乃「學」或「教」的異體字。又「觀」音「灌」,意指高大的樓台。

元照律師在《資持》中析釋《事鈔》文,如下:

科判無法致損分四:初、造立非法,二、騰踐毀壞,三、引勸俗流,四、因誡道眾。今初

消文者按,《略編》未收錄「四、因誡道眾」。

初、造立非法

未如法造立寺院。「綿積」是說長久以來的意思。「」即執的意思,也就是秉持。「錯舉」是指每件事物的存廢,都是任憑自己的好惡而為。「倣學」是指互相模倣學習歪風。「競心」是指心存競爭,也就是勾心鬥角。「力志」是指用盡心力。「高顯」是指表現出爭奇鬥艷的心。「過彼」是指以超勝他人為目的。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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