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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章 造寺法
《事鈔》云:「有盛德法師造《寺誥》十篇。 具明造寺方法。祇桓圖樣,隨有所造必準正教。并護持匡眾僧網綱要等。 事繁不具,略引宗科造寺一法。」 《資持》釋云:「初標人法。即靈裕法師。稱美道行故云盛德。寺誥即彼文通題。 具下示其所述。 事下明今所引。」
消文:
科判造像塔寺分二之二:第二章 造寺法。說明造寺法。
律祖在《事鈔》中為宣說造寺法引言,如下:
曾經有位德行高盛的法師,造了《寺誥》,文內共分十篇,詳細說明具體的造寺方法。記中的祇桓圖樣,成為後人凡是有所造佛寺,都必須以此作為藍本。同時還包括僧團管理、制度建立的綱要。因為相關內容繁多,就不具體詳述,在這裡僅概略地引用有關造寺方法作為介紹。
元照律師在《資持》中析釋《事鈔》文,如下:
科判造寺法分二:初、標章,二、正示,又分二:初、總示所引,二、正引法式。今初
初、總示所引
科判總示所引分三:初、標人法,二、示其所述,三、明今所引。今初
初、標人法
「有盛德法師」即靈裕法師。稱揚讚美法師的道行,所以說「盛德」。「寺誥」即靈裕法師撰文之總標題。消文者按,《中天竺舍衛國祗洹寺圖經》註云:「依《寺誥》中凡有十名:一曰寺也。二曰淨住舍。三曰法同舍。四曰出世舍。五曰精舍。六曰清淨園。七曰金剛淨剎。八曰寂滅道場。九曰遠離處。十曰親近處也。」
二、示其所述
「具明造寺方法」以下,示其所述。
三、明今所引
「事繁不具」以下,明今所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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