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文:
《事鈔》續云:「不應造作半身佛像。若有形像身不具足,當密藏覆。勸人令治,治具足已然後顯示。見毀壞像,應當志心供養恭敬,如完無別。如是供養,要身自作。自若無力,當為他使,亦勸他人令作助之。」 《資持》釋云:「四接續毀損。令密藏者不生善故。令恭敬者恐生慢故。今時有作涌壁,或畫佛首相,並宜藏之。」
消文:
律祖在《事鈔》中繼續宣說不應造作半身佛像,如下:
不應該造作半身的佛像。如果有身體不具足的佛像,應當隱密收藏。然後勸人進行修治,修治完善之後,再請出供奉。看見毀壞的佛像,應當還是像對完整的佛像一樣,至誠恭敬地供養。以上的供養,都要以身作則。自己如果沒有能力供養,應當請他人作,也可以勸他人作助伴,共同供養。
元照律師在《資持》中析釋《事鈔》文,如下:
四、接續毀損
「令密藏」意指「若有形像身不具足,當密藏覆」,因為不莊嚴的佛像,生不起恭敬的善心。「令恭敬」意指「應當志心供養恭敬」,因為擔心生起慢心。當今有人作涌壁,或者畫佛的頭相,這些都應該隱藏起來。消文者按,「涌壁」待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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