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0年3月11日 星期三

開許俗眾懲治惡比丘

本文:p. 232LL03

第二項 勸俗治惡

《事鈔》云:「《涅槃》云:今以無上正法,付囑諸王、大臣、宰相及於四眾,應當勸勵諸學人等,令學正法。 若懈怠破戒毀正法者,大臣四部應當苦治。」  《資持》釋云:「初令勸學。四眾即僧尼士女。下云四部亦同。正法者經作定慧。 若下二勸苦治。

消文:

科判別列分二之二:第二項 勸俗治惡:勸誡俗眾懲治惡者。

律祖在《事鈔》中引《涅槃經》勸誡俗眾懲治惡者,如下:

如來囑付諸王、大臣、宰相,以及四眾弟子護持無上正法,要他們勸勉策勵所有學道的人,都應當修學正法。如果有懈怠、破戒、毀壞正法的出家人,諸王、大臣、宰相,以及四眾弟子,都應當嚴厲懲治。

元照律師在《資持》中析釋文,如下:

科判勸俗治惡分二:初、令勸學,二、勸苦治。今初

初、令勸學

四眾」即四眾弟子,也就是比丘、比丘尼、優婆塞、優婆夷。第二段中所說的「四部」也就是前段所說的諸王、大臣、宰相,以及四眾弟子。「正法」在《涅槃經》中作定慧。消文者按,T12 No. 0374北涼《大般涅槃經》卷第三〈壽命品第一之三〉:「如來今以無上正法。付囑諸王大臣宰相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。是諸國王及四部眾。應當勸勵諸學人等。令得增上戒定智慧

二、勸苦治

若懈怠」以下,勸苦治,開許嚴厲懲治破戒道眾。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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