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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事鈔》續云:「答:《十輪》不許治者,比丘內惡,外有善相,識聞廣博,生信處多,故不令治。必愚闇自纏,是非不曉,開於道俗三惡門者,理合治之,如後二經。 又《涅槃》是窮累教本,決了正義,縱前不許,依後為定。 兩存亦得,廢前又是。」 《資持》釋云:「答中,初兩存釋。 又下廢前釋。窮即訓極,累謂囑累。一代所歸故云教本。決前不了故是正義。 兩下雙結。」
上來離諸非法中第三章謫罰可否竟
消文:
律祖在《事鈔》中接著回答前述提疑,如下:
答:《十輪經》說不許俗眾懲治惡比丘的原因,是由於比丘雖然已經破戒,但是外在的形象,仍能令眾生增長善根,見識廣博,能示天龍八部珍寶伏藏,處處都能令眾生對三寶生起信心,所以不許在家人懲治惡比丘。如果比丘愚昧不明,自身諸多煩惱,是非善惡分不清楚,導致出家人和在家人都造作惡業,廣開墮三惡道大門,理當懲治,如後面的《涅槃經》和《大集經》所說。
此外,《涅槃經》是佛陀般涅槃前的言教,是決擇佛法的正宗教義,縱使先前有不同的開示,應該以最後的《涅槃經》所說為準。兩種說法可以同時存在,衡量實際情況來處理,或者也可以捨棄前經的說法,依據後來的說法為準。
元照律師在《資持》中析釋《事鈔》文,如以:
科判回答分三:初、兩存釋,二、廢前釋,三、雙結。今初
初、兩存釋
前段兩種說法並存。
二、廢前釋
「又《涅槃》」以下,廢前釋,捨棄前釋,以後釋為準。「窮」指最究竟的訓誡,「累」也就是囑累,特別付囑的意思。因為是佛陀一代時教所歸,所以說「教本」。決擇前經未廣分別,所以說「正義」。
三、雙結
「兩存亦得」以下,雙結,兩存或廢前皆可。
以上離諸非法中第三章謫罰可否究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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