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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事鈔》續云:「今學戒者,多不食之;與中國大乘僧同例。 有學大乘語者,用酒肉為行解,則大小二教不收,自入屠兒行內。天魔外道,尚不食酒肉;此乃閻羅之將吏耳。」 《資持》釋云:「二斥學罔時,初明學戒。中國學大乘者,皆依《梵網》、《楞伽》、《涅槃》等制。既修大行,慈濟為先,安有大乘方行殺戮。 有下指斥。行謂為之無恥,解謂執之不疑。二教不收者以大小俱制,反不依行,教所不被故。教既不被,非佛弟子,無慈好殺宜入屠行。天魔報勝淨因所克,外道苦行飧風自餓等。故知噉肉未及魔外,閻羅將吏信是同倫。將吏謂夜叉鬼卒之類。」
消文:
律祖在《事鈔》中接著說:「現今學戒的人大多都不吃肉,這個情形與古印度大乘出家人相同。然而有學大乘的人說,受用酒肉就是修行和知解並行。這種說法不為大小二乘接受,也令自己入了屠夫行列。天、魔、外道尚且都不飲酒、吃肉,這些主張吃肉的人,都是閻羅的同類罷了。」
元照律師在《資持》中析釋文,如下:
二、斥學罔時
科判斥學罔時分二:初、明學戒,二、指斥。今初
初、明學戒
古印度修學大乘者,都是依《梵網經》、《楞伽經》、《涅槃經》等制戒。既然修學菩薩行,必然是以慈心濟世為先,哪有修學大乘還造殺戮之業。
二、指斥
「有學大乘」以下,指斥,斥責。「行」的意思,是造作而不會感得恥辱,「解」的意思,是執持而不會猶疑。「二教不收」的意思,是因為大小二乘都制戒,不支持這種吃肉行為,是教理不開許的緣故。教理既不開許,吃肉就不是佛弟子,無慈心又好殺生,那就只能列入屠夫行列。天、魔果報殊勝,是有清淨因而獲得的,外道是修苦行餐風露宿自我忍飢耐餓,所以可以說,魔、外道等都不吃肉,「閻羅之將吏」應該是同類的意思。「將吏」是指夜叉、鬼卒之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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