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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章 畜養貓狗
《事鈔》云:「或畜貓狗,專擬殺鼠。是惡律儀。 《雜心》云:惡律儀者,流注相續成也。《善生》、《成論》:若受惡律儀,則失善戒。」 《資持》釋云:「初顯過。 《雜》下引示。流注者惡業遍也。相續者念念增也。所以然者,由彼害心非止一境,復無時限故。 《善生》、《成論》失善戒者惡勢強也。惡業順惑,勢力猛盛,一切善戒並絕相續。故有云:且望一類鼠上,善戒不續,非謂餘戒俱無。又云:此乃誡勒之切耳。」
消文:
科判離諸非法分五之五:第五章 畜養貓狗:養貓狗的過失。
律祖在《事鈔》中說:「有人養貓、養狗,是專門打算殺老鼠,這是一種惡律儀。」
《雜心論》說:「惡律儀就是惡業在念念之間不斷成長。」
《善生經》、《成實論》都說:「如果受惡律儀,就是失去善戒。」
元照律師在《資持》中析釋《事鈔》文,如下:
科判畜養貓狗分二:初、顯過,二、引示。今初
初、顯過
第一段顯畜養貓狗之過。
二、引示
《雜心》以下,引示。「流注」是指惡業遍流的意思。「相續」是念念增長的意思。之所以說「相續」,是因為惡律儀會傷害心的境很多,同時又沒有時限的緣故。
《善生經》、《成實論》說會失去善戒,是由於惡律儀的勢力強盛的緣故。惡業隨順無明而增長,因為其勢力猛利強盛,所以一切善戒全都不再增長。所以才會說:無戒的人只看鼠類,而生殺意,以致於善戒不續,並不是說其餘的戒都失去了。又說:這樣說的用意,是在於殷切告誡約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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