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2018.3.01起於此記錄研閱律藏與戒學之相關內容。至2020.5.11完成首輪消文。後續計畫,如完結篇所載。
本文:p. 239L09
《濟緣》云:「次列七科,統明出家始終行相,學者至此,當須自檢,若唯徒說,於己何益?說食數寶,目擊多矣。」
消文:
元照律師在《濟緣》中解釋說:「其次列出俗本意的七科,總論出家之後,從始至終的修行相狀。修學者到這裡,應當自我檢討,如果只是說空話,對自己有什麼利益呢?說食不能飽,數寶不濟貧,這種情形看太多了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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