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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業疏》續云:「若修世禪,緣色緣心。雖經上界,終還生死,未有出期。 如鬱頭藍,上極非想,還沉阿鼻,後作飛貍,佛記無出。」 《濟緣》釋云:「二修禪。世禪即四禪四空定也。緣色故生色界,緣心故生無色界。 如鬱頭緣者,具云鬱頭藍弗,坐得非非想定,嘗於林下水際修之,為魚鳥所喧,發起瞋毒,欲害魚鳥。以定力故,生無色界非非想天;以瞋害故,彼天壽終,墮飛貍中,能飛空搦禽,入水取魚以食之。」
消文:
律祖在《業疏》中接著宣說凡福行相的第二科:修禪,修習世間禪定,如下:
如果修習世間的禪定,或者緣色,或者緣心。雖然可以受生上二界,但是最終還是輪迴生死,沒有出離三有的一天。
元照律師在《濟緣》中解釋《業疏》文,如下:
二、修禪
「世禪」即色界的四禪,和無色界的四空定。消文者按,又稱四禪八定。
因為緣色,所以受生色界;因為緣心,所以受生無色界。
如鬱頭緣者,具云鬱頭藍弗,坐得非非想定,嘗於林下水際修之,為魚鳥所喧,發起瞋毒,欲害魚鳥。以定力故,生無色界非非想天;以瞋害故,彼天壽終,墮飛貍中,能飛空搦禽,入水取魚以食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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