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8年6月21日 星期四

明受戒前須了知本戒之所緣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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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事鈔》云:「《薩婆多》云:凡受戒法,先與說法引導開解,令一切境上起慈愍心,便得增上戒。」 《資持》釋云:「引論明須師教。說法語略,總下境心。言開解者,解即是智,戒法深廣非智不剋。一切境者,即情非情。識境發心,納體正要,不可粗略。學者至此,必須深究。多見誦語,二俱墜陷,寧無畏乎?」
預習發戒中分為四支┬一所受法體
         ├二發戒境量
         ├三依境發心
         └四用心承仰
消文:
律祖於《事鈔》《薩婆多論》宣說授戒師須先令受戒者明了本戒之所緣境。
《薩婆多論》說:「凡是為人授戒法之前,授戒師必須先向受戒者說明該次所受戒法的所緣境,引導受戒者明了受戒的意義,使得受戒者於情非情等一切境上生起慈愍心,而獲得增上戒。」消文者按,增上戒者,謂於諸不善,無復作心之上品戒體。
元照律師於《資持》中析《事鈔》所引之《薩婆多論》說:「所引之論文說明受戒者必須有授戒師教導。」
「說法引導」,這裡只作如此非常扼要的說明,其實是總攝以下即將宣說的四支,特別是發戒境量與依境發心兩支。
「開解」的意思,其中的「解」即是智慧的意思,因為戒法的境界涵義深廣,沒有智慧是難以了解的。
「一切境」的意思,就是指境界包括情與非情。
認識受戒所緣法界情非情等一切境界,以及於一切境上發起慈愍心,是能否領納戒體極為重要的因素,不可以粗心大意而忽略了。
學戒的人對於這一點,必須深入研究探討。最常看見的只是依照儀軌讀誦而已,如果像這樣,授戒師與受戒者兩方都會墜落惡趣,怎麼不會感到怖畏呢?
科判預習發戒分四:
第一支 所受法體:受戒前,授戒師必須先說明所受本戒之戒體。
第二支 發戒境量:其次,必須令受戒者明白所生戒體的所緣境,是法界之情無情,故其數量無量無邊。
第三支 依境發心:然後,教導受戒者應緣法界無量無邊的境而發心。
第四支 用心承仰:最後,教誡受戒者應當以堪能心承納所生戒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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