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8年6月30日 星期六

結攝須示境量之理

本文:p. 24L09
《資持》云:「問:所以須示境者?答:眾生造惡由迷前境。惡業既因境起,善戒還從境生。是制法之所依,為發戒之正本。若不明境,將何用心?特此廣張,深有遠致。」
消文:
元照律師在《資持》中以問答方式結攝第二支發戒境量。
問:為什麼必須開示發戒境量呢?
答:眾生由於被現前的境界所惑,以致於造作惡業。既然惡業是因為現前的境界而起,善戒也是由現前的境界而生。所以眾生的惡業與善戒,即是佛陀制立戒法的所依境界,這些境界也是發起戒體的真正根本。
如果不明白境界是戒體發起的根本,那麼要如何用心持戒呢?所以特別廣泛說明發戒境量,其中的意義深微遠大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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