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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業疏》云:「言淨行者,以所期時,奉持九支,同諸佛戒,故云淨也。 何以不言如來正覺者,五戒初離邪緣,故以正隔之。今於五上重增勝行,復何須也。」 《濟緣》釋云:「以同佛戒,故名淨行。私釋,對前五戒未斷正婬,故加簡之。 由五戒後具列三號,今文既闕,故此通之。 若爾,不受五戒,直受八戒,非是重增,理須加唱。私釋,作法加簡,非正受詞,義應通得,文中且據一往釋耳。」
消文:
律祖在《業疏》中說:「八戒稱作淨行的道理,是因為在受持八戒的期間,必須奉持九支戒,如同諸佛所持的戒,所以稱作『淨』。
為什麼受八戒沒有稱『如來正覺』呢?消文者按,意指在五戒作法的正納戒體中,三說、三結都有『如來至真等正覺是我世尊』這段文,但是八戒作法的正納戒體卻沒有。
因為五戒只戒離邪婬,不戒正婬,所以加『如來正覺』有所區隔。而八戒是在五戒之上再加上戒正婬的殊勝戒行,所以不須加『如來正覺』。」
元照律師在《濟緣》中解釋說:「因為八戒等同於佛戒,所以稱作『淨行』。我個人認為前五戒並沒有斷正婬,所以加『如來正覺』來簡別。
因為五戒儀軌後面完整列出了如來、至真、等正覺這三個名號,現在八戒儀軌既然沒有這三名號,所以特別作了說明。
如果是這樣,那麼沒有受過五戒,而直接受八戒的人,並不是重增勝行,照理來說,必須加唱『如來至真等正覺是我世尊』。我個人認為,作法的儀軌加文句簡別,並非正式受戒的詞句,所以在義理上應該不相違,《業疏》文中的解釋,是根據一般先受五戒再受八戒的次第罷了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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