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8年8月7日 星期二

引大智度論說明懺悔涵義

本文:p. 35LL03

第四項 懺悔
《事鈔》云:「次為懺悔。《智論》云:我某甲,若身業口業意業不善,貪瞋痴故,若今世先世有如是罪,今日誠心懺悔,三業清淨,受行八齋。是則布薩。」  《資持》釋云:「布薩翻淨住,亦云清淨。」

消文:
科判八戒分六之四:第四項 懺悔。受戒前之懺悔。
律祖在《事鈔》中引《大智度論》說明受戒前行懺悔的涵義。
《事鈔》中說:「在簡人之後,接下來要引受戒者行懺悔。
《大智度論》提到的儀軌說:我名某某(唸自己的名字),無論在身業、口業、意業方面所造作的種種不善,都是由於無始以來的貪瞋痴,如果在今生,或過去生有造作這些罪業,今天在三寶面前誠心懺悔,三業清淨之後,受持八齋戒。這樣稱作布薩。」
元照律師在《資持》中解釋說:「布薩漢譯淨住,也叫作清淨。」消文者按,布薩原為梵語उपवसथ (upavasatha),巴利語為uposatha,後變為पोषध (poṣadha),音譯即成布薩。由此可知,「布」的中原音,就是台語的發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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