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8年8月26日 星期日

教誡受戒者必須三門清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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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業疏》云:「若已受齋。鞭打眾生,雖即日不行,待明當作,皆齋不淨。以要言之,若身口作非威儀事,即名不淨。 若心起貪瞋害覺,雖不破齋,齋不清淨。 若不修六念等,亦名不淨。」  《濟緣》釋云:「初身口犯。待明當作,即要期業。 若心下,二明意犯。違情故瞋,惱他為害。上二皆作犯。 若不下,三明止犯。以受戒者,當須逐日念佛法僧及天戒施故。」
【上來戒法中第二章歸戒儀軌竟】
【上來宗體篇中第一門戒法竟】
消文:
律祖在《業疏》中說:「如果已經受八關齋戒,對於鞭打眾生的事,知道受戒當天不可做,而想要留到明天再做,這種念頭都屬於持戒不清淨。簡而言之,如果身口造作非威儀的事,就叫作持戒不清淨。如果生起貪瞋痴的意業,雖然不算破八關齋戒,但是已經屬於持戒不清淨。如果不修六念等意業,也屬於持戒不清淨。」消文者按,六念者,念佛、念法、念僧、念戒、念施、念天。
元照律師在《濟緣》中解釋說:「第一段顯受齋後身口犯戒相狀。文中的『待明當作』,顯示知道受戒當天不可犯戒,但是心中期待明天或改天再做。
『若心起貪瞋』以下是第二段,顯意業犯戒。對於不順遂的情境起瞋恚心,氣忿熱惱他人而起傷害心。上述兩種情形都於作犯
『若不修六念』以下是第三段,是明止犯。因為受戒的人,應當每天都必須念佛、念法、念僧、念天、念戒、以及念施。」
【以上戒法中的第二章歸戒儀軌已經圓滿】
【同時宗體篇中的第一門戒法也已經圓滿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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