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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義鈔》云:「優婆塞受三歸五戒者,聞佛說法,得下二果,不證三四。受八戒者,亦證三四。」
消文:
《拾毘尼義鈔》卷上說:「受三歸五戒的優婆塞,聞佛說法,可以證得初果、二果,但是不能證三果、四果。受八戒的優婆塞,亦可證三果、四果。」消文者按,《四分律拾毘尼義鈔》卷上之一〈將講起戒差別即以十門〉:「第四、師資不同者,……故此中,三歸五戒者,聞佛說法,得下二果,不證三四。受八戒者,亦證三四。」
自2018.3.01起於此記錄研閱律藏與戒學之相關內容。至2020.5.11完成首輪消文。後續計畫,如完結篇所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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