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文:p. 94L07
第二節 約行心明四行
《戒疏》云:「二就治行明止持者。必入行心方得成就,前之三心不名為持。善性便有,惡無記無。如欲離過,作意遮約,或對境防,或起心護,豈彼無記而得成持。 若據作持,例同後止。既就境論,三心非分。」 《行宗》釋云:「初明二持中,初明止持。以非思慮不成事業,故云必入等。前下揀三心。善下揀二性。如下舉事顯相。 若下二明作持。同後止者簡前三心止故。」
消文:
科判成就處所分三之二:第二節 約行心明四行。從行心說明二持、二犯。
律祖在《戒疏》云中說明第二節 約行心明四行如下:
二、約行心明四行
從對治行心說明止持。科判二、約行心明四行分二:初明二持,二明二犯。先明二持分二:初明止持,二明作持。消文者按,若起善行心,對治成二持,起不善行心,對治成二犯。
初、明止持
在前一節提到「識想受流入行心方成別業」,由於三心必須假行心遷流,才能獲得成就,因此前面三心不能稱為持。善性的造作才有持的意義,惡性與無記性的造作,都沒有持的意義。
如果想要遠離過失,就必須作意遮止、制約它們,可以對境防制,或者生起守護的心,哪有無記性可以成就持的意義呢?
二、明作持
如果就作持而言,情形與下一節約三業明四行當中所說的止持相同。現在既然是就所緣境界討論,那麼三心就沒有持的意義可言。
元照律師在《行宗》中析釋《戒疏》文如下:
初、明二持
科判明二持分二:初明止持,二明作持。
初、明止持
因為沒有思心所造作緣慮,不能對境成就業體,所以說「必入行心」等。
「前之三心不名為持」這一句在簡擇識想受三心不能稱為持的意義。
「善性便有,惡無記無」這一句在簡擇惡性與無記性沒有持的意義。
「如欲離過」以下,舉例顯示止相。
二、明作持
「若據作持」以下說明作持。「例同後止」的意思,簡別識想受三心說明止相。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