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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業疏》云:「問:人皆知受,所受是何? 答:相傳解云:受名聖法。由此法故,奉敬守護,淨如明珠,能為聖道作基址故。」 《濟緣》釋云:「受者雖多,而不自知所受之體。欲警學者,故發是問。 答中。云相傳者承古所解。舉果目因,以其能通聖道故,復令受者不自輕故。」
消文:
律祖在《業疏》繼續以問答方式解釋戒法名為聖法的道理。
問:任何佛弟子都知道要受戒,那麼所受的戒是什麼呢?
答:根據相傳的解釋,所受的戒法名為聖法。由於受了戒法之後,對戒法能夠奉行、敬重和守護,使我們的戒體能夠像明珠一般清淨,就能夠成為成辦聖道的所依處。
元照律師在《濟緣》中對此作了解釋。
他說:受戒的人雖然很多,然而自己卻不知道所受的戒體。律祖為了警惕修學的人,所以才作出上面的問答。
回答中提到的「相傳者」,是指根據古德的解釋。舉出能成辦的果是聖道,而稱呼戒法是能成辦的因,所以它名為聖法。因為它能通達聖道,前面已經說過「此法必能軌成出離之道」,並且又能令受戒者不會輕忽所受的戒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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