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文:p. 9LL02
第三項 略解名義
《事鈔》云:「依彼梵本具立三名。初言毗尼,此翻為律。二言尸羅,此翻為戒。三言波羅提木叉,此云處處解脫。 顯三次第,即是一化始終。律則據教。教不孤起,必詮行相,戒則因之而立。戒不虛因,必有果克,故解脫絕縛最在其終。」 《資持》釋云:「一化始終者,教行果三,不唯戒律,一切教門,次第皆爾。」
消文:
接下來宣說顯知由徑分五之三:第三項 略解名義。這裡要概略地介紹戒法的名相,主要是針對戒法名相的梵文音譯譯名之意義作介紹。
律祖在《事鈔》中說:「根據梵文,戒原有三種名稱。第一種是विनय
(Vinaya),舊譯毘尼,新譯毘奈耶,漢譯為律。第二種是शिल
(Śila),音譯尸羅,漢譯為戒,正譯作清涼。第三種是प्रतिमोक्ष
(Pratimokṣa),音譯波羅提木叉,漢譯處處解脫。消文者按,今多作別解脫。
這裡所顯示的三種名稱,代表三種次第,就是世尊一代教化從頭到尾的教義。律所根據的就是世尊的教法。教法不是單獨生起的,它必定有所詮的行持軌範之相狀,戒就依這個行持軌範而安立的。戒的行持不會空有因而已,它必定有果報呈現,所以斷絕繫縛最後獲得解脫,就是它的果。」
元照律師在《資持》中解釋說:「一化始終的意思,是說明世尊的一代教化,從頭到尾包含了教法、行持和結果等三種次第。然而,這樣的次第並不限於戒律,一切教法的次第都是如此。」消文者按,教行果三即初為律(教)、二為戒(行)、三為處處解脫(果)。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