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文:p. 12L01
第五項 重受通塞
《資持》云:「重受中,意令行者,審己所受,更求增勝故也。」
消文:
接下來宣說顯知由徑分五之五:第五項重受通塞,探討戒重發、重受之問題。
弘一律師先引元照律師在《資持》中解釋律祖《事鈔》宣說〈重受通塞〉這一章的用意。
《資持》中提到:「〈重受通塞〉這一章中的用意,在於令行者審查自己所受的戒體是屬於哪一品,如果最初是以微品、中品心受戒,為了更求增勝成為上品戒體,就可以重受增戒。」
自2018.3.01起於此記錄研閱律藏與戒學之相關內容。至2020.5.11完成首輪消文。後續計畫,如完結篇所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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