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8年5月25日 星期五

明三歸通五法彰顯其功德殊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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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節 翻邪三歸
《業疏》云:「《母論》云:有五種三歸:一、翻邪;二、五戒;三、八戒;四、十戒;五、具戒。唯具戒者不行於今,餘四通有。」 《濟緣》釋云:「《母論》三歸該通五法,足彰功勝。 獨後一種,八年制斷,故不行耳。

翻邪三歸中分為六項┬一歸意
         ├二顯相
         ├三功益
         ├四懺悔
         ├五作法
         └六料簡
消文:
第一節 翻邪三歸
現在宣說第一節翻邪三歸,也就是要翻轉往昔的邪見邪信,今後乃至盡形壽,應當受三歸依。以下律祖在《業疏》中引《毘尼母論》《備覽》中略作《母論》說明有五種三歸依。
一、翻邪:即翻邪三歸。初入佛門之在家眾,只歸依三寶而不受任何戒法,故亦謂但三歸。
二、五戒:即五戒三歸。在家眾正信歸依三寶之後,加受五戒,謂五戒三歸。
三、八戒:即八戒三歸。在家眾歸依三寶之後,受持八關齋戒,謂八戒三歸。
四、十戒:即十戒三歸。沙彌、沙彌尼歸依三寶之後,受持十戒,謂十戒三歸。
五、具戒:即具足戒三歸。比丘、比丘尼歸依三寶之後,受持具足戒,謂具足戒三歸。消文者按,具戒為具足戒之簡稱,新譯作近圓戒。
這五種三歸當中,具足戒三歸現今已經不施行了,其餘四種三歸依則都還有施行。
元照律師在《濟緣》中特別解釋,《母論》強調三歸依通於翻邪、五戒、八戒、十戒、以及具戒等五法,足以彰顯三歸的功德殊勝。獨最後一種,佛成道第八年制斷,所以說「不行於今」消文者按,佛成道後前八年為出家弟子授具足戒,當時只對弟子說:「歸依佛,歸依法,歸依僧。善來比丘,於我法中,快修梵行,斷盡苦惑。」利根弟子即得具足戒。第八年以後,制斷原有的具足戒三歸,制定要具三師七證,並且必須依白四羯磨,慎重作法,納受戒體,故說「不行於今」。
科判翻邪三歸分六:一、歸意;二、顯相;三、功益;四、懺悔;五、作法;六、料簡。
第一節翻邪三歸分六項來說明:
第一項、宣說歸依三寶的意義。
第二項、宣說三寶的相狀。
第三項、宣說歸依三寶的勝利。
第四項、宣說歸依前應作懺悔。
第五項、宣說歸依儀軌。
第六項、以問答方式攝彼等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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