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8年5月9日 星期三

元照律師證成四分通於大乘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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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芝苑》云:「一代聖教不過大小,人理教行一一不同。然須略識淺深之相。且就一家,約本受體則分三位。一者《十誦》多宗,名當分小乘教也。二者《四分》、《成實》,正小兼大,名過分小乘教。三者圓教,全是大乘。今正依《成實》,旁用多宗,終歸圓教。蓋取《涅槃》顯性,談常重扶之義。 學者臨文,無宜混濫。良由以小望大,則大小懸殊。以大攝小,則小無不大。故《事鈔》《勝鬘經》《智度論》,並以聲聞毗尼即大乘學,又《戒疏》所引《大集經》中,五部雖異,不妨諸佛法界涅槃,又引《無量義經》云:法水一也,江河井池分其異耳。今宗準此諸意,並以圓意用通律乘。 如昔光師,直以《四分》判屬大乘,太為浮漫。近世相承以為至說,此全不曉大小分齊。或有不許分通,專判為小,此又不了假實兩宗,教之優劣。過猶不及,此之謂也。」
消文:
元照律師在《芝苑遺編》中說明《四分律》通於大乘之理如下
包含三藏、十二部、八萬四千法門等的一代時教,總攝大小二乘,人一、理一、教一、及行一,各各不同。既然各各不同,就必須稍微了解它們的深淺差別。這裡姑且就拿南山宗為例,從他們所受的戒體分三種層次來作說明。消文者按,此四一開顯《法華經方便品》中五佛之一乘,就人理教行四者,各明唯一無二之旨。人者,為開其佛知見而修行正法之人,其人唯菩薩,故謂「人一」。理者,依行而開佛知見之所證,其所證唯為諸法實相,故謂「理一」。教者,能詮之經典唯說一佛乘,故謂「教一」。行者,依其教而奉行,其所行法唯為菩薩之大行,故謂「行一」。
第一種是依《十誦律》等而成立的薩婆多宗,或稱實法宗,也就是前面提到的當分小乘教。
第二種是依《四分律》《成實論》等而成立的假名宗,雖然還是屬於小乘教,但是也兼具大乘的教義,就是前面所說的過分小乘教。
第三種是圓教宗,它完全是屬於大乘。雖然它也依於《成實論》,兼用薩婆多宗的教義,但是最後判教歸為全屬大乘的圓教宗。實在是因為以《涅槃經》顯眾生皆有佛性,談佛性常住而重新扶助戒門之義。消文者按,即《涅槃經》扶律談常加上前說《法華經方便品》之人理教行四一,所以判為大乘的圓教宗。
修學者在研閱經論之文義時,必須分辨清楚,不可混濫。理由是它以小乘看望大乘的話,就會覺得兩者的教義相差懸殊。如果以大乘收攝小乘的話,就會了知小乘教義完全攝入大乘。因此,律祖在《事鈔》引用了《勝鬘師子吼一乘大方便方廣經》《大智度論》,說明聲聞毗尼就是大乘學。此外,在《戒疏》所引《大方等大集經》中,律宗五部(消文者按,即曇無德部、薩婆多部、彌沙塞部、迦葉遺部、以及犢子部)律文雖有不同,但是並不妨礙諸佛所宣說法界不生不滅之涅槃正理。又引《無量義經》說:律宗雖分五部,但是法水是一,這就像大雨降下,而有江水、河水、井水、以及池塘水之差別罷了。現在自宗是根據這個道理,以圓教宗的教義貫通律宗五部。
此外,往昔北齊地論宗鼻祖慧光律師,直接把《四分律》判屬大乘,就顯得太過浮漫了。其後承襲慧光律師之主張,並認為是最究竟的理論,這顯然是完全不曉得大小二乘的差別。
另外也有不許《四分律》通於大乘,而只判為小乘教義,這種顯然也不了解假名宗和實法宗兩宗之教義優劣。
這些都是過猶不及的現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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