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文:p. 6LL05
第二節 略辨教體
《資持》云:「夫教者以詮表為功,隨機為用。雖廣開戶牖,而軌度無差。雖剋定楷模,而攝生斯盡。圓音隨應,情慮難求。且依《業疏》三宗,以示一家處判。然教由體立,體即教源。故須約體,用分教相。 一者實法宗,即薩婆多部。彼宗明體則同歸色聚,隨行則但防七支,形身口色,成遠方便,此即當分小乘教也。二者假名宗,即今所承曇無德部。此宗論體則強號二非,隨戒則相同十業,重緣思覺,即入犯科,此名過分小乘教也。三者圓教宗,即用《涅槃》開會之意,決了權乘同歸實道。故考受體,乃是識藏熏種,隨行即同三聚圓修,微縱妄心,即成業行,此名終窮大乘教也。 然今《四分》,正當假宗,深有兼淺之能,故旁收有部;教蘊分通之義,故終會圓乘。是則大小通塞,假實淺深,一代雄詮,歷然可見。」
消文:
通敘戒法分三的第二節要來概略辨識業疏三宗的戒體。至於戒體的詳細說明,會在宗體篇的第二門中完整闡釋。
元照律師在《資持》中說:「世尊一代時教的內容在於詮表義理,目的在於隨順根機。所以一代時教是契理應機的教理。
雖然廣開八萬四千法門,但是軌範制度並沒有差別。雖然每個法門都有各自制定的軌則,但是都能無餘地攝受一切眾生。如來圓音(即佛語)能令眾生各隨根機而得相應,有情的思慮很難得真義。暫且根據《業疏》三宗,來說明南山宗如何處判戒法為三宗。
然而戒法是要由戒體安立,戒體是戒法的根源,也就是前面說過的體者戒法所依之本,法為能依,體是所依。所以必須從戒體的作用來分判戒體的相狀。
第一個是實法宗,也就是薩婆多部,又稱說一切有部,這一宗主張戒體屬於色法,據體行持的時候,只要防護身語七業。因為此宗認為身口實質造作身語七業,才能構成犯戒的遠方便,這就是當分小乘教。換句話說,思業不構成犯戒的遠方便。
第二個是假名宗,也就是四分律所傳承的曇無德部,這一宗主張戒體屬於非色非心法,據體行持的時候,與身口意造作的十黑白業相同。只要重複攀緣前一念的犯戒意樂,就能構成犯戒的遠方便,這就是過分小乘教。換句話說,思業、思已業都能構成犯戒的遠方便,其嚴苛超過當分小乘教的意思。
第三個是圓教宗,也就是採用《涅槃經》開除聲聞、緣覺和菩薩三乘之方便教,而會入真實一乘教法的意思,來決定明了《法華經》開權顯實、會三乘同歸一佛乘的真實道。所以考證受戒獲得之戒體,乃是識田含藏熏習的種子,隨戒體而修行,就等同於三聚淨戒之圓滿修行,只要稍有妄心生起,第一念就構成意業的罪行,所以稱為終窮大乘教。
然而南山律正依《四分律》是屬於假名宗,義理比實法宗深入,也兼容說一切有部的義理。此外,《四分律》教理蘊含大乘義理,有部分與大乘義相通,因此終究會入圓教大乘。所以說,教理包含大小乘,決了通塞,深的假名宗和淺的實法宗,也都包括在內,律祖對於世尊所詮制教之判教,其殊勝歷歷可見。」消文者按,「通塞」有多義,能顯發實相之理名通,能蔽塞實相之理名塞,是其一。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