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8年5月2日 星期三

明科判「遮性分二」之理

本文:p. 5LL06
《戒疏》云:「明遮性者。由惡緣境,不可隨說。以義收之,大分為二。
消文:
以下開始說明性惡與遮惡,首先解釋科判「遮性分二」之理。
律祖在《戒疏》當中提到:「由於惡心所緣法界的情非情境界,無量無邊,說明性惡與遮惡的時候,不可能依著人們所犯的過失一一說明。因此採用攝義方式,大略分為性惡與遮惡兩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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