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8年12月17日 星期一

以戒行略說戒相

本文:p. 87L01
第四門 戒相
《事鈔》云:「戒相者。威儀行成。隨所施造,動則稱法,美德光顯,故名戒相。」  資持》釋云:「初即承前。隨下正示。 問:《事鈔》〈隨戒釋相篇〉中以戒本為相,與此異者?答:此約行明,彼就法辨。然行必循法,法必軌行。文云動則稱法,豈不明乎。」
戒相有二義,一約行為相,二以法為相。《事鈔》標示顯德篇中,約行為相,即此略文也。《事鈔》〈隨戒釋相篇〉中,以法為相,即今編持犯篇所引據也。
上來宗體篇中第四門戒相竟
上來第一宗體篇竟
消文:
科判宗體篇分四之四:第四門 戒相。戒行所生威儀,或曰持戒所成之相貌。
律祖在《事鈔》中繼續宣說戒相門。
戒相的意思就是行者的四威儀,因為修持戒行而有一種成就,他的任何施設造作,一舉一動都與戒法相稱,於是種種美德自然流露出來,所以稱為戒相。
元照律師在資持》中析《事鈔》文如下:
初、承前
前兩句「戒相者,威儀行成」,在《事鈔》中這是緊接者第三門戒行而說的。消文者按,《事鈔》原文:且據樞要略標四種:一者戒法,二者戒體,三者戒行,四者戒相。言戒法者。……二明戒體者。……三言戒行者。……四明戒相者。……。
二、正示
第二段「隨所施造」以下,正式以問答方式顯示以戒行說明戒相。
問:《事鈔》〈隨戒釋相篇〉中以戒法作為相,與這裡以戒行作為戒相,有什麼不同?
答:這裡是以戒行說明戒相,而〈隨戒釋相篇〉就戒法來辨明戒相。然而戒行必須依循戒法,戒法必須軌範戒行。所以文中有提到「動則稱法」,道理不是很清楚了嗎?
弘一律師再次提到戒相有二義:一約行為相(從戒行來說明戒相),二以法為相(從戒法來說明戒相)Ref. p. 1LL01
《事鈔》〈標示顯德篇〉中是從戒行說明戒相,也就是這裡的簡略介紹文。《事鈔》〈隨戒釋相篇〉中是從戒法說明戒相,〈持犯篇〉就是引〈隨戒釋相篇〉作為說明戒相的依據。
以上宗體篇第四門戒相圓滿究竟
以上第一宗體篇圓滿究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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