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8年12月6日 星期四

詳明隨行名義

本文:p. 83L03
第一章 正明隨行
《事鈔》云:「戒行者。既受得此戒,秉之在心。 必須廣修方便,檢察身口威儀之行。克志專崇,高慕前聖。 持心後起,義順於前,名為戒行。」  《資持》釋云:「初躡前科。 必下,示行相。方便有二,即教行也,教謂律藏,必依師學;行謂對治,唯在己修。由本興心,稟教期行,以為受體,今還如體,而學而修。文明檢察,似偏約行,然離過對治,非學不立,廣修之語,理必兼含。 檢察即心,心即行體。準《業疏》具三,能憶能持能防,一心三用,無非順受,方成隨行。此謂能察,身口威儀即所察。此二句,須明成就二持,遠離兩犯。而云身口,且據粗非,約準今宗,義通三業。 上云檢察,正示修行;下云慕聖,明其標志。克猶定也。崇,重也。前聖通目三乘已成道者。 持下,結示名義。持心即行。後起,順前示隨行義。」
消文:
科判戒行門分二之一:第一章 正明隨行。正式說明隨行的意義。
宣說戒體門究竟圓滿之後,律祖在《事鈔》中繼續宣說戒行門。
什麼叫作戒行呢?既然依循儀軌如法受戒獲得戒體,就應當將它秉持在心中,必須積極地修習種種方便,一切時處都要檢察身口威儀的行止,並且立定志向要以殷重崇敬的心,高瞻仰慕已經成就的聖者。持戒的心是在獲得戒體之後才生起的,在義理上是隨順前面獲得戒體,因此稱為戒行。消文者按,戒行亦名隨行或隨戒。
元照律師在《資持》中析《事鈔》文如下:
初、躡前科
第一句「戒行者」在《事鈔》中,是作「言戒行者」,原是緊接著「明戒體者」而說的,所以科判標為「躡前科」。消文者按,《事鈔》原文:且據樞要略標四種:一者戒法,二者戒體,三者戒行,四者戒相。言戒法者。……二明戒體者。……三言戒行者。……四明戒相者。……。意思是說《備覽略編》的排版形式,與《事鈔》不同。
二、示行相
第二段「必須廣修方便」以下,顯示戒行的相狀。
方便」包括教理與隨行二者,教理是指律藏,必須依止師長學習。隨行是指對治煩惱,必須自己對境實修。
基於受戒時的發心,稟持教法並期望生起的隨行,可以用來保護所受戒體,所以現在還必須如所受戒體而學習與修持。《事鈔》中明白顯示「檢察」,好像偏重在隨行方面,然而要遠離過罪及對治犯境現行,沒有學習教理是不能成辦的。所以,「必須廣修方便」這句話,必須包含教理。消文者按,暗示並非只偏重隨行。
檢察」是指心的功用,「心」就是隨行的體性。根據前面《業疏》所說,它有三種功用:能憶、能持、能防。消文者按,Ref. p. 56LL02此說一心具有三種功用,而且都是隨順所受戒體,才能成就隨行。以上說明心是能察,而身口威儀是所察。
必須廣修方便,檢察身口威儀之行」這兩句的意思,是在強調必須說明成就止作二持,以及遠離止作兩犯。然而,這裡只說身口二業,是暫且根據粗重的過罪而說非,如果根據自宗的主張,其義理是通於身口意三業。
上面所說的「檢察」,是正式顯示修行相狀;下面說「克志專崇,高慕前聖」,是顯示說明其目標與志向。「」就是立定、定下的意思。「崇」表示殷重仰慕。「前聖」通說聲聞、緣覺及菩薩三乘聖者。
三、結示名義
持心後起」以下這一段,是總攝戒行的名稱與意義。「持心」指的就是戒行。「後起」是指隨順前面所受戒體,藉以顯示隨行的意義。
消文者按,解釋戒行的正義之後,才是正明隨行。科判分二:初正釋,次問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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