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8年9月11日 星期二

引雜心成實二論詳釋無作戒體

本文:p. 45L01
《事鈔》續云:「言無作者。一發續現,始末恆有,四心三性,不藉緣辦。 故《雜心》云:身動滅已,與餘識俱,是法隨生,故名無作。 《成論‧無作品》云:因心生罪福,睡眠悶等是時常生,故名無作。」  《資持》釋云:「一發者,一猶始也。此句明業體初成,即三法竟第一剎那與作俱圓,是體發也。作戒既謝,無作獨存相繼不絕,故云續現。 始即上句一發之時。末即是終,謂命終捨也,雖通四捨且約常途故餘三不舉。此句明業體久長也。 四心者通舉四陰。三性者別示行陰,三陰唯無記,行陰通三性故。此句顯非心也。 下句正示無作義也。 若翻對作解,初句反前即謝也,次句反一念也,第三句反善行心也,第四句反緣構也。 故下引證有二:《雜心》中。初句躡前作謝,生起無作。餘識即四心,後心望前作心故云餘也。俱即同時。是法即無作。隨生謂任運起也。 《成論》中。通明業理,非局戒也。因心者示現從作發也。生罪福,生即是發,罪福即善惡無作。文舉無記,等取餘心。」
消文:
律祖在《事鈔》中繼續解釋說:「無作戒體一旦發起來,便會持續地顯現,直到命終才捨掉,不論在受想行識四心法,或善不善無記三性,都能恆常存續,不須假藉外緣就能成辦。
所以《雜心論》說:身口動作停止之後,後續的受想行識等心法,都會隨之任運而生,所以稱為無作。
《成實論‧無作品》說:因為心法造作意業,令起身語之業,由於善、不善與無記性,以致善業()、惡業()與睡眠、悶絕等無記業,不斷地生起,所以稱為無作。」
元照律師在《資持》中作了以下的解釋:
「一發」的一,如同開始的意思,所以,一發就是開始發起的第一剎那。這句話說明業體(戒體)最初成就的時間,就在第三羯磨完成的第一剎那,與作戒體同時圓滿,也就是戒體發起的時間。
作戒體在第二剎那停止了以後,無作戒體仍然單獨存在,而且相續不絕,所以說「續現」。
「始」就是上句「一發」的時候。「末」是終止,也就是命終捨掉戒體的時候。雖然一般所說捨戒有四種方式,現在只是以一般情況來說,也就是指命終的時候,所以這裡不談其餘三種捨戒方式。因此,「始末恆有」這一句,是說明業體存在的時間很長久。
「四心」即四心法,這裡指「受想行識」四蘊。消文者按,「陰」是「蘊」的舊譯。受想行識皆為心法,其中識為心王,餘三蘊為心所。
「三性」特別指行蘊的相狀,因為行蘊相狀包括善、不善和無記等三性,而其餘的受想識等三蘊,都只有無記性。這句「四心三性」顯示無作戒體屬於非色非心。而下一句「不藉緣辦」則顯示這種戒體不須藉任何外緣就能發起,這就是「無作」的意義。
如果把「無作」翻成「對作」來解釋,第一句「一發續現」的對立面是前面所說的「即謝」;第二句「始末恆有」的對立面就是「只存一念」;第三句「四心三性(非色非心)」的對立面就是「善行(色法)、善心(心法)」;第四句「不藉緣辦」的對立面就是「須藉緣構成」。
下一段是引《雜心論》和《成論》證成:
《雜心論》:第一句「動身滅已」,是指緊跟著前面作戒體停止的下一剎那,無作戒體便任運生起。下一句「與餘識俱」的餘識,就是指受想行識等四心法,「餘」的意思是表示後起的四心與前面作戒體的善行心,兩者的前後關係。「俱」的意思,表示四心同時生起,沒有前後。「是法」的意思,指這裡生起的法,也就是無作戒體。「隨生」的意思,是任運而起。
《成實論》:是從一般的觀點來說明業體的義理,並不只限於說戒體。「因心」的意思,是說明與作戒體同時發起的四心,是起身語業的因。「生罪福」的生,就是發起的意思;「罪福」是指發起的無作戒體有善性與不善性。文中提到「睡眠、悶」,說明還有無記性。「等」字是指另外還包括其他的心法。消文者按,此處《成實論》所述「業理」,是屬於行心法,所以「餘心」則指受想識等心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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