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8年9月6日 星期四

不立一不三合唯立二種戒體之理

本文:p. 44L01
第一支 立兩所以
《事鈔》云:「問曰:何不立一,及以三種?」  《資持》釋云:「言不一者欲顯相須,故約互廢以問。及以三者《業疏》作何不三合,謂有作俱無作二法同時,宜應更立一合,次前為三。」
消文:
科判立兩解名分二之一:第一支 立兩所以。解釋只立兩種戒體的道理。
律祖在《事鈔》中提到說:「有人問到:為什麼不立一種戒體,或者立三種?」
元照律師在《資持》中解釋說:「不說一種戒體,是想要顯示作與無作是必須互相依存的,所以從互相廢除其中一種的方式來發問。
關於『及以三種』,律祖在《業疏》中的講法是『何不三合』,也就是為什麼不立第三種的意思。用意在於提議在三羯磨作法時,作與無作二法有同時發起的情形,而作無作同時發起的相狀,最好應該另立一種,那麼連同獨立的作與無作,就形成三種戒體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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