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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節 所發業體
所發業體中分為六項┬一辨體多少
├二立兩解名
├三依論出體
├四顯立正義
├五先後相生
└六無作多少
消文:
科判戒體相狀分二之二:第二節 所發業體。說明受戒時所感發的業性。
科判所發業體分六項:
第一項 辨體多少:辨別所發業體的種類有多少。
第二項 立兩解名:立兩種戒體並解釋其意義。
第三項 依論出體:說明立兩戒體所依之論。
第四項 顯立正義:顯示所立戒體之正宗意義。
第五項 先後相生:說明戒體之先後生與俱起。
第六項 無作多少:說明八種業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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