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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戒疏》續云:「又就本境中,疑重想輕。以疑半心,不捨本境,故重。想則捨本從異,故輕。 就後異境,想重疑輕。以想緣本,但是境差,故重。以疑減半,緣於異境,故輕。」 《行宗》釋云:「二約本異分二,初明本境二句。 次明異境二句。疑減半者以疑猶豫,半涉是非,是於異境復減半心,故輕於想。」
消文:
律祖在《戒疏》中繼續從本境與異境說明輕重,如下:
此外,就本境來說,疑結罪較重,想結罪較輕。因為對本境而言,疑還有一半的心,沒有捨本境,所以結罪較重。想心則是捨離本境而依異境結罪,所以比較輕。
就後面的異境來說,想心結罪較重,疑心結罪較輕。因為想心所緣還是本境,只是境差而已,所以結罪較重。而疑心比想心減半,而且是緣於異境,所以結罪較輕。
元照律師在《行宗》當中析釋《戒疏》文,如下:
二、約本異分
科判二、釋分三之二:約本異分,又分二:初明本境二句,二明異境二句。今初
初、明本境二句
即「又就本境中,疑重想輕。以疑半心,不捨本境,故重。想則捨本從異,故輕。」
二、明異境二句
即「就後異境,想重疑輕。以想緣本,但是境差,故重。以疑減半,緣於異境,故輕。」「疑減半」的意思,是因為疑心有猶豫之虞,有一半是一半非的機率,在異境的情況下,又再減半心,所以疑心輕於想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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