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9年4月20日 星期六

釋剋漫

本文:p. 127LL07
第一節 剋漫
《戒疏》云:「言其剋者,本情專注唯在一境。若言漫者,通涉無準。」  行宗》釋云:「唯有一、漫通大小。剋即訓定、漫猶遍也準前生起,剋漫在七,述作隨時,不必確定。」 《資持》云:「剋謂情專一境、漫謂心涉多緣。漫復有二。一者大漫,如本標心遍通三趣,俱是所期,隨作成犯。二者小漫,但該人道,不兼非畜。」

剋漫中分為三項─┬─一婬
        ├─二盜殺
        └─三妄
消文:
科判別簡性重分五之一:第一節 剋漫。說明剋心與漫心。
律祖在《戒疏》中說明剋心與漫心,如下
所謂剋心,就是本來的欲樂只專注在一個所緣境。所謂漫心,就是沒有一個固定的所緣境準前生起,剋漫在七,述作隨時,不必確定
元照律師在《行宗》當中解釋《戒疏》文,如下
剋心只有一境、漫心通大漫心、小漫心。剋心就是定的意思、漫心就是遍多種所緣境。
元照律師在《資持》中解釋如下:
剋就是欲樂專注一境,漫就是心攀緣許多境。漫又有二種:一、大漫,譬如本來的心遍緣三趣,無論人、非人或畜生都是所涉的境,動則成犯。二、小漫,只侷限於人道,不涉非人與畜生。
科判剋漫分三
第一項 婬
第二項 盜殺
第三項 妄

沒有留言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