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9年4月1日 星期一

明自他單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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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項 疑心
《戒疏》云:「第六疑心方便者,相對義張八位方盡。 我疑他,方便。人非人疑也。 他疑我,方便。 身現妄語相,前疑不了是。 他疑我,究竟。我疑他,究竟。如口造語業,但使言章了了,不問自他疑也。」  《行宗》釋云:「四互句。初、即境想中第二句。 問:與前境差中疑心何別?答:前對異境,此就本境。 餘三俱約妄語配對。
消文:
科判顯相分七之六:第六項 疑心明自他懷疑諸相。
律祖在《戒疏》中解釋闕緣不成的第六種行相,如下:
六、疑心
第六種行相疑心,相對的也有八種情況,前四種情況如下:
第一種情況,在根本時對境起疑,結方便罪。譬如人作非人疑。
第二種情況,在根本時境對我起疑,結方便罪。若以身體動作造作妄語相,令對境起疑而不能確定了解,這是結中品罪。
第三種情況,在根本時,境相信我的妄語,但是對我起疑,譬如不確定我是姓張的,還是姓王的,結究竟罪。
第四種情況,在根本時。境相信我的妄語,但是我對境起疑,不確定境是姓張的,還是姓王的,也是結究竟罪。
所以,如果口造語業,只要境相信了妄語的內容,不論我疑他或他疑我,都是究竟罪。
元照律師在《行宗》當中解《戒疏》文,如下:
此前四句互造。第一句就是境想中的第二句。消文者按,互造,謂身造語業及口造語業。
問:這裡的疑心與前面境差中的疑心,有什麼差別?
答:前面境差中的疑心,是對異境而言,這裡的疑心是對本境而言。
其餘三句都是依妄語配對而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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