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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項 善心息
《戒疏》云:「第七善心息方便者。如欲造罪,身口雖發,未鄰究竟,忽起善心便止前業,壅礙不暢但居方便。」 《行宗》釋云:「初正明。鄰,近也。云忽起者或因他勉、或遇勝緣、或思佛戒、或畏因果,若非此類,善心寧發。居方便者前心中罪。」
消文:
科判顯相分七之七:第七項 善心息。明臨境起善心而止息造罪。
律祖在《戒疏》中解釋闕緣不成的第七種行相,如下:
七、善心息
譬如想要造作罪業,雖然發動了身業與口業,但是並未接近究竟,忽然起了一念善心,於是便停止繼續造作這個罪業,以致於造業過程壅塞,進行不順暢,只是居於方便時,稱為善心息。
元照律師在《行宗》當中析釋《戒疏》文,如下:
科判七善心息分二:初正明,二釋難。今初
初、正明
首先正式說明善心息。「鄰」的意思,指接近,也就是尚未到達。說「忽起」的原因,或者因為他人勸勉、或者遇到強勝的因緣、或者想到佛的戒律、或者怖畏因果,如果不是這些因緣,善心豈能發起。「居方便」的意思,是指原先欲造罪的心停留在方便時,所以結中品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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