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文:p. 165LL03
《戒疏》續云:「如《鈔》所引《明了論》解,恐不見《鈔》,故又引之。如彼解云:盜義極多。且約六根起非法行,若偷六大亦犯重罪。」 《行宗》釋云:「如下生起。六根即約能盜以攝所盜,六大即括所盜以顯能盜。故知盜境該通無窮。」
消文:
律祖在《戒疏》中繼續說明所盜境界,如下:
如《鈔》所引《明了論》當中解釋,恐不見《鈔》,故又引之:盜的意義極為廣泛。就以六根起非法的行為來說,如果偷的是地水火風空識寺六大,也是犯重罪。消文者按,《明了論》全名《律二十二明了論》,又簡稱《了論》。
元照律師在《行宗》中解釋《戒疏》文,如下:
「如《鈔》所引明了論解」以下生起。
「六根」意指從能盜的意義來含攝所盜境界。消文者按,即指六根能盜六塵。
「六大」意指從所盜的意義來顯示能盜的情形。
所以由此可知,盜的境界是無窮盡的。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