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8年7月10日 星期二

明受持五戒可分受

本文:p. 27LL05
第四項 歎功問相
《羯磨》註云:「《善生經》云:具問遮難已,若無者,應語言:此戒甚難,能為聲聞菩薩戒而作根本。善男子!戒有五種,始從不殺乃至不飲酒。若受一戒,是名一分優婆塞。具持五戒,名為滿分優婆塞。汝今欲受何分之戒,當隨意受。爾時智者應隨語為受。」 《業疏》釋云:「《善生經》中問戒相者?以法行務,意存始終。不取受具,致有隨闕。觀其志力,察其智愚,量功進法,不徒虛受。」 《濟緣》《疏》云:「此明分受所以。受具,謂具受五條也。隨闕,謂受已毀犯也。」
消文:
科判五戒分七之四:第四項 歎功問相。讚歎持戒的功德,然後詢問欲受的戒相。
律祖於《羯磨》中引《善生經》解釋。
《善生經》說:「授戒師應於授戒之前,一一具足地問遮難說:『你曾經偷盜出家人的財物否?你曾經對六親、比丘、比丘尼等行淫否?父母、師長有病的時候,你曾經離棄他們否?你曾經殺害發菩提心的眾生否?』這樣一一問遮難之後,如果受戒者全無遮難的時候,應該告誡受戒者說:『這部戒法甚難遭遇,能成為聲聞戒、菩薩戒的根本。善男子!這部戒法有五種戒相:不殺、不盜、不婬、不妄,乃至不飲酒。如果受一戒,就是一分優婆塞;受兩戒就是少分優婆塞;受三、四戒就是多分優婆塞;如果具足受持五戒的話,就是滿分優婆塞。你現在希望受幾分戒呢?可隨你的意願受持。』授戒師這個時候應當隨受戒者的選擇為他授戒。」
律祖在《業疏》中解釋說:「《善生經》中問戒相的用意是什麼呢?因為戒法、戒行最重要的是受戒者行持的意志,必須有始有終。所以授戒師不須要求受戒者具足受持五種戒,以免將來在隨行時有不如法持戒的情形。因此,授戒師應當觀察受戒者的意志和能力,觀察他的智能,衡量他的能力而授予戒法,以免徒勞無功虛授戒法。」
元照律師在《濟緣》中解《業疏》說:「這裡是在說明五戒可以分受的道理。『受具』的意思,也就是具足受持五條戒相。『隨闕』的意思,也就是受戒之後,對於所受的戒有所毀犯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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