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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支 正納戒體
《事鈔》云:「作法者:我某甲,歸依佛、歸依法、歸依僧,盡形壽為五戒優婆塞。如來至真等正覺是我世尊。三說 我某甲,歸依佛竟、歸依法竟、歸依僧竟,盡形壽為五戒優婆塞。如來至真等正覺是我世尊。三結」 《資持》釋云:「詞句分五:一、陳己名。二、歸三寶,迴向境界。三、盡形等,顯所期。文舉盡壽,或一日夜,或月或年,隨時自改。四、為五戒者,正立誓也。且舉滿分,或一分二分亦在臨機。五、如來等,結歸正本也。以三寶名,通九十六種,後須顯正,非同前濫,由此勝號外道無故。如來者,乘如實道來成佛也。至真者,體悟無邪也。等正覺者,道同三世也。此實我歸,餘非敬者,故云是我世尊。 前三歸誓,正發戒緣,三法纔竟,即納戒體。後三歸結,是囑非體。」
消文:
科判作法差別分三之二:第二支 正納戒體。正式作法領納五戒戒體。
律祖在《事鈔》中說:「傳授戒法的儀軌:我弟子名某某,歸依佛、歸依法、歸依僧,盡形壽為五戒優婆塞。如來至真等正覺是我世尊。三說 我弟子名某某,歸依佛竟、歸依法竟、歸依僧竟,盡形壽為五戒優婆塞。如來至真等正覺是我世尊。三結」
元照律師在《資持》中解釋說:「儀軌的三歸誓詞可分為五個部分:一、陳述歸依者姓名。二、宣誓歸依三寶,並陳迴向的境界。三、顯示歸期為盡形等。儀軌文詞舉盡形壽為代表,也可以受持一日夜、或一月、或一年,隨自己欲持歸期,自己向授戒師回報欲修改歸期。四、正式立誓願,如果是受五戒,儀軌是以滿分為例,如果是持一分、少分、或多分,也一樣在臨受戒時修改誓詞。五、結論所歸依的真正根本,是如來、至真、等正覺。」
為什麼「如來等」才是歸依的真正根本呢?
因為佛世時,印度外道多達九十六種,都各以其「佛法僧」為歸依境,後來為了「正名」,而有別於外道濫用的三寶名。什麼理由呢?因為「如來、至真、等正覺」這個勝號,是外道沒有的。消文者按,關於九十六種外道,有如《六十華嚴》卷第十七云:「令一切眾生得如來幢,摧滅一切九十六種諸邪見幢。」又如《增一阿含經》卷第二十云:「爾時,梵志頭面禮足,白世尊言:「我能盡知九十六種(外)道所趣向者,皆悉知之。如來之法所趣向者,不能分別。唯願世尊得在道次。」」復如《大智度論》卷第三云:「云何勝?一切九十六種道論議能破,故名勝。」
「如來」的意思,就是乘如實道來成佛。
「至真」的意思,就是體悟諸法無錯謬。
「等正覺」的意思,就是三世諸佛所證的佛果都是同等的。
這個「如來、至真、等正覺」才是我真實應該歸投依靠的根本,其餘的外道歸依境,並非我歸敬的對象,所以說「是我世尊」。
前面的三說歸誓,是如理發戒的緣,三歸依法念完的當下,就領納了殊勝戒體。
後面的三歸結,是授戒師叮囑受戒者三說畢即得戒體,而非三結始得戒體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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