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8年7月12日 星期四

明受戒前應須懺悔清淨之理

本文:p. 28L08

第五項 懺悔清淨

《羯磨》註云:「《阿含》等經云:於受前懺罪已,然後受法。」 《業疏》釋云:「文列《阿含》等下,明行淨納法也。但無始無明,是生死本;若理若事,順違俱罪。故須前懺,使心清淨,方堪聖法。」 《濟緣》《疏》云:「行淨納法中。先懺後受,經論並然,故註云《阿含》等。妄起不覺,謂之無始無明。業苦所依,故為生死之本。動念違理,作惡違事。澄心順理,修善順事。違罪可知。順有罪者,以凡心學道,本惑尚存,造理則取捨未忘,行事則我人難拔,所以順違二俱有罪。義須懺淨以應淨法,故云故須等。」

消文:

科判五戒分七之五:第五項 懺悔清淨。說明受戒前必須懺悔清淨。

律祖在《羯磨》中引經論說明先懺罪後受法之理。

《羯磨》註釋說:「《阿含經》等經論都提到受戒者要在受戒前先懺罪清淨,然後才能領受戒法。」

律祖在《業疏》中析《羯磨》的引文說:「『《阿含》等經云:於受前懺罪已,然後受法』這一句,說明要先清淨納法的受法容器。但是無始以來的無明,是生死輪迴的根本,因此,義理上也好,事相上也好,不論隨順或相違,都有罪過。所以受戒前必須先懺悔,令心相續獲得清淨,才堪能領納聖法。」消文者按,此謂無明未斷,諸行皆罪。

元照律師在《濟緣》中解《業疏》。

接著說明行淨納法

許多經論都說應先懺悔清淨,然後再受戒,所以律祖在《羯磨》的註釋中說「《阿含》等」

無始無明」的意思是指凡夫無始以來,妄念生起皆不自覺,而無明即是業與苦的所依,所以是生死輪迴的根本。消文者按,十二緣起中第一重因果的無明是惑,行是業,識、名色、六入、觸、受等皆是苦;第二重因果的愛、取是惑,有是業,生、老死是苦。如是構成生死輪迴。

動妄念是違理,作惡行是違事。澄淨心續是順理,修行善法是順事。違理、違事有罪過,這是可以理解的。順理、順事都有罪,又是什麼道理呢?因為凡夫的心續修學佛道,無始以來的無明還在,儘管澄心修善皆順理順事,然而取捨的分別心沒有忘失,這種情況之下,修行善法時的人我的分別心還是難以拔除。所以說順違二者都有罪過。

意思是說罪過必須懺悔清淨,才能與清淨的戒法相應,所以最後說「故須前懺,使心清淨,方堪聖法」。

宗體篇戒法門戒儀軌懺悔清淨科判表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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