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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項 料簡雜相
料簡中且舉多宗成宗對明差別。有六種:一對趣、二漸頓、三延促、四具支、五自誓、六重受。並附列表於文後。
《業疏》云:「《多論》云:龍受三歸,為優婆塞。又云:龍畜生攝,以業障故,無所曉知,無受戒法。雖經中說受八齋法,但得善心功德,不得齋也。 《四分》:龍受三歸,及賈人等,皆翻邪歸,非得戒也。 《成實》云:餘道眾生得戒律儀,經說諸龍亦受一日戒故。《善見》中,諸龍及神得三歸五戒也。 義準《多論》,據無知者,人猶不得,何況鬼畜?如餘得者,謂有知解。 《律》中制罪,尚結偷蘭,以能變化知解人語,可以類也。」 《濟緣》釋云:「次科多論。初明唯許受歸。又下,次明不聽受戒。無所曉者,畜類多愚,不堪持奉。準下得歸亦取知解。雖經等者即《善生》中龍受八戒,論家防難以意釋之。齋即八戒。然是《成論》所據,即如下引。 四分。佛初成道,賈客獻蜜。初受三歸,次為龍受。今正明龍畜,因引之耳。下引二論,歸戒皆開。 《善見》神者即是鬼趣。 三中,義準總判諸文。初判多論。如下,次釋成見二論。律中,殺畜提盜妄並吉。若有知解,通結偷蘭,由能奉持,故開得戒。」
消文:
科判五戒分七之七:第七項 料簡雜相。總攝各宗五戒的相關差別。
弘一律師在此說明第七項料簡雜相中,舉出了多宗與成宗在義理上有關五戒的差別,並且分六方面逐一說明:
一、對趣:探究六趣眾生可否受戒。
二、漸頓:探討五戒可否分受。
三、延促:探討持戒期限差別。
四、具支:探討身三語四等七支之感發量。
五、自誓:探討可否自誓受戒。
六、重受:探討可否重受。
並且在第七項末,進入第三節八戒之前,附上列表作為總結。
律祖在《業疏》中述說多宗與成宗對於六趣眾生受戒之異見。
《薩婆多論》說:「龍受三歸,為優婆塞。」又說:「龍屬於畜生道,因為業障深重,對於佛法無所曉知,所以不能受五戒。雖然《善生經》中有提到龍王聽受八齋法,但是只獲得善心功德,並未獲得齋戒戒體。」
《四分》:龍受三歸,及賈人等,皆翻邪歸,非得戒也。
《成實論》說:「人道以外的眾生一樣可以獲得戒律儀,譬如《善生經》說龍眾也受一日一夜的八戒。《善見論》中提到龍眾及眾鬼神可得三歸五戒。
從義理上來說,根據《薩婆多論》的主張,沒有知解能力的人,尚且得不到戒體,何況是鬼神、畜生。而『餘道眾生得戒律儀』者,是指有知解能力的餘道眾生。」消文者按,這裡所謂知解能力,指的是聽得懂授戒師所說的內涵。
《律》中制罪,尚結偷蘭,以能變化知解人語,可以類也。
元照律師在《濟緣》中解釋:
《薩婆多論》說:次科多論。初明唯許受歸。又下,次明不聽受戒。無所曉者,畜類多愚,不堪持奉。準下得歸亦取知解。「雖經中說受八齋法」指的是《善生經》中雖然提到龍受八戒的公案,但是論師為了防止問難,所以特別以「但得善心功德,不得齋也」加以解釋清楚。當中的「齋」指的就是八關齋戒。然而《成實論》的見解不同,也就是『餘道眾生得戒律儀』這一段。
四分。佛初成道,賈客獻蜜。初受三歸,次為龍受。今正明龍畜,因引之耳。下引二論,歸戒皆開。
此外,《善見論》所說的『神』,指的就是鬼趣眾生。」消文者按,雖然第二節主旨是談五戒,這裡免不了兼談八戒。
三中,義準總判諸文。初判多論。如下,次釋成見二論。律中,殺畜提盜妄並吉。若有知解,通結偷蘭,由能奉持,故開得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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