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8年7月29日 星期日

宣說多宗成宗重受差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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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業疏》云:「若準《多論》,不得重受。 依《成實》、《四分》,俱開重受。故末利夫人,第二第三重受五戒,即其證也。」 《濟緣》釋云:「多宗五戒其必盡形,故但一受義無重加。 成宗不爾,任時長短,隨受隨增。二三重受,事見本律。」
一對趣┬多宗─餘道眾生不得戒
   └成宗─餘道眾生得戒
二漸頓┬多宗─不具受不得戒
   └成宗─不具受得戒
三延促┬多宗─五戒必盡形八戒必一日夜
   └成宗─延促任意皆得
四具支┬多宗─但發四支
   └成宗─皆發七支
五自誓┬多宗─定從他受
   └成宗─開自誓受
六重受┬多宗─不重受
   └成宗─開重受
消文:
律祖在《業疏》中宣說多宗成宗對於可否重受之差別主張。
如果依據《薩婆多論》受過五戒不得重受。
如果依據《成實論》、《四分律》是都開許可以重受。所以,佛世的時候,末利夫人就有過第二次、第三次重受五戒,這就是五戒可重受的證明。」消文者按,末利夫人即舍衛國波斯匿王之夫人。
元照律師在《濟緣》中解釋說:「多宗主張五戒期限必須盡形壽,所以一旦受了五戒,就沒有重受的道理。
成宗的主張不同,受持五戒的期限可長可短,可以重受,而且隨受隨增。至於末利夫人第二次、第三次重受的公案,《四分律》中有記載。」消文者按,末利夫人公案見《四分律》卷第十八〈九十單提法之八〉。
以下是弘一律師所作的結攝:
一對趣┬多宗─餘道眾生不得戒
   └成宗─餘道眾生得戒
二漸頓┬多宗─不具受不得戒
   └成宗─不具受得戒
三延促┬多宗─五戒必盡形八戒必一日夜
   └成宗─延促任意皆得
四具支┬多宗─但發四支
   └成宗─皆發七支
五自誓┬多宗─定從他受
   └成宗─開自誓受
六重受┬多宗─不重受
   └成宗─開重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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